
参数 描述
newelement1必需。 要添加到数组的第一个元素。
newelement2可选。 要添加到数组的第二个元素。
newelementX可选。 可添加多个元素。
2、unshift() 头部添加
数组.unshift(元素)
参数 描述
newelement1必需。 向数组添加的第一个元素。
newelement2可选。 向数组添加的第二个元素。
newelementX可选。 可添加若干个元素。
3、splice() 方法向/从数组指定位置添加/删除项目,然后返回被删除的项目。
参数 描述
index必需。 整数,规定添加/删除项目的位置,使用负数可从数组结尾处规定位置。
howmany必需。 要删除的项目数量。如果设置为 0,则不会删除项目。
item1, ..., itemX可选。 向数组添加的新项目。
假定数组名为a,则a[0]就是第一个元素。
var ary=[1,2,3,4]
var a=ary.shift()//a=1ary=[2,3,4]
arrayObj.slice(start, [end])
slice 方法返回一个 Array 对象,其中包含了arrayObj 的指定部分。
参数:start,截取数组开始下标。end截止的下标,但不包括end元素
扩展资料:
JavaScript被归类为直译语言,因为主流的引擎都是每次运行时加载代码并解译。V8是将所有代码解译后再开始运行,其他引擎则是逐行解译(SpiderMonkey会将解译过的指令暂存,以提高性能,称为实时编译),但由于V8的核心部分多数用JavaScript撰写(而SpiderMonkey是用C++),因此在不同的测试上,两者性能互有优劣。
与其相对应的是编译语言,例如C语言,以编译语言编写的程序在运行之前,必须经过编译,将代码编译为机器码,再加以运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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