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

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第1张

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尤其是中央政权的组织形式。

第二,国家的整合形式,即国家结构,主要是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一个成其为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具体地表现为国家政体与部分之间的权力关系。

第三,国家机关权力的具体运作方式和具体制度,即政治体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整体构成方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如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等。国家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研究国家形式首先要以国家本逢进行考察,同时也要联系国家形成的其他条件进行研究。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我国的国家形式具备单一制国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特征: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公民只有一种国籍;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接受中央政权机关的统一领导;国家是一个完整主权国家,也是国际交往中的单一主体。 同时,我国的国家形式也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观点: 1 我国没有实行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和地方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与中央平等的地位与资格。 2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自治权。 3在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建立了特别行政区,允许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某些外事权)。这使得我国的国家形式带有联邦制国家的某些特征。 参考资料: http://www.35d1.com/ajiaoan/gzheng/32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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