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主自称是拥有这样资产并管理着一个慈善平台”,几个“管理员”都自称是员工。他们把群成员都称为“家人”,表示要把钱发给需要帮助的善良老百姓,最高金额可达100万元。
骗子!!!!!!!!!!!!!!!!!骗子!!!骗子!!!!!!!!
中老年报家人信息
记者加入群后,发现管理员的工作就是不断发信息催促群成员“推举善良百姓”。而所谓“推举善良百姓”,就是将自己身边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z号和电话号码发到群里
记者加入时,该群成员近500人,不断有人将管理员要求的信息发在群里。记者从他们发的信息中发现,上百名参与者大多都是与小鹏父亲类似的中老年人,每个人提供约5个以上的个人信息,有的甚至更多。
每天各时段,群里都在不断地发布通知称,“是大爱之人,不想漏掉善良的老百姓,请大家赶紧上报身边亲属的个人资料”。
收集yhk号开户行
不久后,管理员通知第一阶段信息收集结束。而在第二阶段,管理员竟要求“家人”上报相关的yhk号和开户行名。与先前一样,不少群成员都按照这样的“指示”,将资料赤裸裸地发布在群里。
近日,群里还发布“上级精神”称,“联合国调查组对我国民族资产发放情况进行调查”。由于“外国势力眼红”,要求各位“家人”今后不再提“民族资产”,改称“善款”。
之后,该群进入相对平静的阶段,群管理员只发起一些“支持国货、互相监督”、“学习正能量”、“心灵鸡汤”等话题。每日早晨7点还会将一张国旗的动图和国歌的音乐链接发到群里,号召“所有的家人一起来参加群里的升旗仪式”。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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