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拓展资料:1、银行除销售自己发行的产品外,也会利用本行渠道、人员销售和推介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称之为银行代销产品。目前常见的银行代销产品包括基金、保险、信托及国债等。在银行代销产品业务中,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方,发挥营业网点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等优势,提供产品的销售平台,所承担的责任与银行自产自销产品有较大区别。银行代销产品的经营主体分别是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外部机构,因此基金、保险、信托等产品的设计、投资、管理等均由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外部机构负责。
2、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和禁止性行为
(一)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5)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二)违反代销金融产品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1)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客户回访制度,明确代销金融产品的回访要求,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当销售金融产品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2)证券公司应当妥善处理与代销金融产品活动有关的客户投诉和突发事件。涉及证券公司自身责任的,应当直接处理;涉及委托人责任的,应当协助客户联系委托人处理。
(3)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给予行政处罚。
(4)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代销的全称:网店代销,又名网店代理,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代销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代销价格提供给网店代销人销售。网店代销基本上分虚拟物品代销和实物代销两种。一般来说,网店代销人将批发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图片等数据放在自己的网店上进行销售,销售出商品后通知批发网站为其代发货。销售商品只从批发网站发出到网店代销人的买家处,网店代销人在该过程中看不见所售商品。网店代销的售后服务也由批发网站行使。
代销的主要特点:
1、不承担进货风险,零成本,零库存。网店代销人不用囤货,所售商品属于批发网站。
2、看不见实物。一般只提供图片等数据资料,供代销者放在自己网店上销售。
3、代发货。网店代销销售出商品后,联系批发网站,由批发网站代其发货。
4、一件起批。一般在批发网站进货,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可以享受批发价,而网店代销单件也是批发价。
5、单笔交易支付,货到付款。一般情况下,网店代销不用提前付款给批发网站,而是销售出商品后,通知批发网站发货,使用支付宝等方式交易付款。
参考:代销_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2NyXEY1WVIsvkUU1X1VKV1GBNtiltFd7XplO7jR01mJySHevuzjGqKeowIjvCKOYWp-KGvf5YuD9ccePs1iI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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