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金融企业的金融营销不同于普通企业的市场营销,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金融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显著区别于实体产品和服务的特点。
一是金融产品和服务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具有不可分割性。一个金融企业在向客户提供其产品时也就是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产品的提供在时间和空间上与服务的提供是完全同步的。
二是相对实物产品具有物理化学特性而言,金融产品和服务是抽象的、无形的,顾客在购买前难以通过看、触、闻或尝感受到。也正是因为无形,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难以被顾客感知,具有非差异性。一家金融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很容易被同业模仿。
三是不同于大多数商品,金融产品和服务具有增值性。人们购买一种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如保险、存款,最主要的目的是获得一定收益。
(2)金融营销有别于推销,简单地把金融营销等同于推销金融产品以获得利润,这种营销观念是十分狭隘的。推销是从企业自身生产能力和利润要求出发,卖出产品。而金融营销是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关注和重视市场,运用各种资源和多种手段,建立市场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市场,实现客户满意度的最大化,从而达到可持续盈利的目标。
(3)金融营销以客户为中心。客户需求是金融企业开展营销的出发点。金融企业必须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研究他们的需求,制定出与市场相符的营销战略,向客户提供比竞争者更能满足目标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在营销过程中和客户建立、发展长期的、可持续的良好关系。
(4)金融营销具有综合性。金融营销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以客户为中心,围绕金融市场及与金融产品相关的各项活动开展营销工作。一项成功的金融营销活动包括金融营销环境分析、市场预测与市场细分、战略制定,也包括产品开发、价格制定、销售渠道拓展,还覆盖售后服务、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活动。
1.可以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金融机构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客户的需求,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最为合适的分销渠道,将合适的金融产品传递给目标客户。同时,金融机构还必须随时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创新金融产品,调整金融产品的种类和改进其功能,以便有效解决金融市场中的供求矛盾、地区矛盾、结构矛盾、时间矛盾,充分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客户的不同需求。
2.为客户提供便利: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数量庞大,金融产品种类繁多,一家金融机构自身的活动范围、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无法将其全部金融产品销售给自己的全部目标客户。因此金融机构必须选择合理的、有效的分销渠道,借助中间商的优势实现销售在时间和空间范围上的扩展,减少流通渠道,满足客户需要。
3.降低费用,提高盈利能力:金融分销渠道有直接分销渠道和间接分销渠道,两种分销渠道各有所长。直接分销渠道是通过广布营业网点来实现的,但会增加金融机构的营业成本,因此可以借助间接分销渠道来弥补此弊端。通过选择合理的分销渠道,可以在减少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减少营业费用的同时,扩大客户面,促进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
4.分散风险:采用合适的金融分销渠道,可以使各渠道成员在分享利益的同时,共同分担由金融产品销售、市场波动等各种不可控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可见,金融机构只有选择科学合理的分销策略,才能把产品便捷、准确、高效地传递给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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