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国保险营销的现状是什么?

请问我国保险营销的现状是什么?,第1张

保险营销是关于保险商品的构思、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推销及售后服务等的计划与实施过程,也就是保险公司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求为目的,实现保险公司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或者说是一个险种从设计前的市场调研最终转移到保险消费者手中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对保险公司而言,保险营销有利于了解市场需求,从而推出针对性的保险商品,进而达到占有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相比较而言,我国保险公司无论在保险营销的意识、保险营销的理念以及保险营销的手段上都跟国外同行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其中又以财产保险公司的差距尤为巨大。在国内,寿险公司率先引进国际先进的营销理念与营销机制,使其业务经营日新月异,业绩明显提高的时候,财产保险公司仍沿用传统的经营方式,导致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下降,业务徘徊不前,经营陷入困境,行业地位下降。为了摆脱困境,寻找新的发展出路,一些有远见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始着手探索财产保险营销方式。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国内财产保险公司探索营销之路注定是漫长和艰辛的。

一、财产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营销的必要性分析

(一)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需要财产保险公司去挖掘

众所周知,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无论是从保险深度、保险密度,还是保费占居民储蓄的比重来看,我国和世界平均水平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差距,更不用说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了。巨大的差距昭示了我国保险业的落后,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巨大潜力。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国内保险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而最近几年我国保费收入一直以高于GDP增长率的速度增长也表明了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的势头。面对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面对行业从新洗牌的机会,各保险公司只有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策略,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变现实需求为对自身产品的需求,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乃至在竞争中进一步发展壮大。否则,将逐渐失去市场份额,并被市场所淘汰。

(二)市场主体多元化加剧了财产保险市场竞争

在保险业开放之前,我国产险市场只有寥寥几家财产保险公司,而且市场份额也基本上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三家保险公司垄断,其中人保财险更是长期占据市场份额一半以上。在这样缺乏竞争的市场中,各保险公司维持其市场份额以及市场地位显得比较容易,因而各保险公司缺乏保险营销的紧迫性。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国际保险巨头纷纷将眼光投向中国,或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或者设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产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产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外资保险公司和新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由于没有历史的包袱,而且拥有巨额资本、先进的保险管理以及营销理念,给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带来强有力的挑战。国内的财产保险公司不进行保险营销也能维持市场份额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在客户资源、渠道建设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探索适合自己的保险营销道路,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策略,来维持甚至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的现状

(一)营销意识薄弱,营销理念落后

受计划经济体制以及过去保险展业经验的影响,国内很多财产保险公司主动进行营销的意识还很薄弱,营销理念也相对落后。很多财险公司的营销理念仍停留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产品观念”或“销售观念”阶段,过分强调自身,而忽视顾客及社会的需求。有的认为营销就是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再经过短训后推销针对个人的分散性业务,把招聘营销员当成增收保费的措施和权宜之计;有的认为财险业务只宜于直销,而不应上营销;有的没有把财产保险营销制度的建设当作培育和完善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总之,财险营销观念亟待改变。

(二)市场定位不明确,产品设计缺乏特色

市场调研和预测是现代营销的基础,市场定位则是营销的关键。但由于受错误观念及粗放经营方式的影响,财产保险公司,尤其是基层公司均不重视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受此影响,相应的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产品研发等便无法开展,市场定位也无从谈起。由于缺乏市场定位,各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往往没有特色,产品相互模仿现象严重,一些公司虽开发了一些新产品,但仍缺乏系列性及差异性,难以适应不同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营销渠道单一

国内财险业务自恢复以来,一直习惯于依靠公司外勤直接展业,并辅之以兼业代理等简单的销售方式,缺乏系统完善的营销体系。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营销方式对传统营销渠道依赖性过强,而对新兴的营销渠道,例如:网络营销、保险社区营销、渗透营销运用很少,这样就很难从多渠道、多方位构建起复合型的保险营销方式。

(四)营销队伍素质偏低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普遍缺少保险营销专职培训人员以及营销主管,导致营销培训不足,营销管理滞后。很多营销员基本上没有接受过任何的相关培训,只是在实践中边干边学或在简单培训后匆忙上阵,业务 *** 作不规范,责任心也不强,致使业务质量不高,甚至出现截留保费、赔款的现象。

三、对改善财产保险营销的建议

(一)转变营销理念,重视营销工作

首先要统一公司内部对保险营销的认识,高度重视保险营销对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并把保险营销工作纳入公司日常管理的轨道通盘考虑。其次,各保险公司应转变营销理念,立足于市场,以满足市场需求作为营销的根本目的,并最终实现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赢的目的。

(二)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出适销产品

为了使产品保持较强的竞争力,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科学地选择目标市场,然后针对目标市场的需求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的产品。只有这样,财产保险公司才能按各个市场的需要,分别开发出不同的险种,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需要,进而树立起自身品牌。

(三)丰富营销渠道

财产保险公司在完善传统销售渠道的同时,应该积极采用一些合适的新兴销售方式,例如: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电视营销等等。这些新的销售方式由于具有成本低,交易方便、快捷等优势,因而也被认为是未来增长最快的销售方式。以网络为例,根据Cyber Dialogue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美国约有670万消费者通过国际互联网选购财产保险产品,而根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未来10年内,商业保险交易的31%和个人险种的37%将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而在我国,人保财险在2005年4月签出国内首张电子保单,开启了我国财产保险产品网络销售的时代。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

保险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包括营销人才。在财产保险市场群雄并起,保险产品差异不大的时候,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决定了一间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市场份额竞争中胜出。因此,在招聘营销人员时,财产保险公司首先应把好进人关,选择一些诚实、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加入营销队伍;其次,要加强对营销队伍的培训,不仅要培训各种专业技能,还要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最后,要对营销队伍进行公司文化方面的教育培训。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对于业绩出色的给予奖励,对于违法、违规、违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给予惩罚,甚至开除。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营销员的积极性,维护营销队伍的稳定。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与各国保险行业相比,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开发程度也较低。但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尤其是城市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

二、中国保险行业规模较小,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与风险种类繁多这一现实相比,所开发的险种较为单一,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有限险种的经营上,保险产品结构同化现象非常严重。

三、自中国加入WTO后,将会有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以独资或合资等方式进入中国的保险市场,因此,国内的保险公司将面临外来竞争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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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险市场营销现状和策略的思考

[关键词] 财险营销;保险推销;营销观念;保险营销渠道;保险促销

[摘要]财险营销是指财险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采用的一种新经营方式和系列的、动态的组织活动。我国财险营销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垄断竞争、着重推销、直销为主、投机取巧是目前财险营销的显著特点。当前,财险营销存在很多问题,财险公司应从保险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出发,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市场营销战略,建立科学有效的产品开发机制,加强产品营销渠道建设,采取有效的促销策略,抓好保险诚信建设,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市场营销体系,在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客户最需要的产品,用最好的方式和手段推介给客户,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一、财险营销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财险市场营销处于以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中心的推销阶段。其现状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财险市场处于垄断竞争阶段。1988年以前,我国大陆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市场处于完全垄断状态。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新疆建设兵团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相继进入保险市场,并在全国财险市场形成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三分天下之势。90年代后期以来,一批新的财险公司相继进入财险市场并在全国加快扩张布点的步伐,迅速形成了以中资股份制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同台竞技的多元化的财险市场新格局,财产险市场竞争明显加剧。我国目前正式营业的保险公司有60多家,而我国大陆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四家财险公司占有80%以上的财险市场份额,财险市场仍处于垄断竞争阶段。

2、财险营销尚处于推销阶段。我国财险营销观念发展大致经历两个阶段。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至1992年,处于产品观念阶段。那时保险公司以产品设计生产为中心,,当时财产险产品只有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等不到10个品种,保险公司展业不是靠产品和服务来吸引顾客,而是靠行政命令和政府发文强制进行。1992年,美国友邦进入上海后,在竞争压力下,我国保险公司开始注重产品和产品推销。时至今日,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已达140多万人,他们每天都在运用各种方法推销保险产品,扩大销售业绩和市场占有率。但是,我国财产险营销仅处于以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中心的推销阶段。距市场营销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为推销只是市场营销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3、财险营销以传统销售渠道为主导。保险营销渠道一般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的渠道模式;另一种是现代的整合营销渠道。传统的渠道模式又可分为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两类,通常称为直销制和中介制。直销制是保险公司的专属员工向保险需求者直接提供各种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领取薪金的制度。通俗地讲,就是保险公司在编外勤展业人员直接向顾客推销保单的方式。中介制是指保险代理人、经纪人等保险中介人推销保险商品并向保险公司领取佣金的制度。现代保险整合营销渠道是对现有客户进行分类,帮助保险公司找出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适应的渠道,即渠道细分的基础上,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达到一个或多个细分市场,实现市场覆盖率提高、渠道成本降低、顾客满意度和产品声誉提高等多赢的结果。2000年以前,我国财险公司普遍采取传统单一直销渠道销售保险产品。2001年以来,我国财险公司借鉴国外保险业和我国寿险营销的经验,对建立财险个代营销制进行积极探索,使财险营销从单一的直销向直销、个人代理和专、兼业代理等多元化的营销模式转变。目前,我国有保险中介机构1264家,其中经纪公司206家,代理公司865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2万家,保险营销员140万人,2003年保险中介(含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2892.73亿元,占全部保费的74.55%。但是,来自保险中介人的财险业务只占中介保费的10%左右;来自保险中介人的财险业务约占财险保费的三分之一,其中专业中介机构的财险业务仅占2%-3%。财险营销仍然以传统的直销为主导,现代整合营销渠道刚开始萌芽。

4、财险展业普遍存在投机取巧行为。由于保险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财险公司基层展业人员中普遍存在一些不理性的投机取巧行为。一是关系推销。按所谓“二百五”定律,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周围有250个可供利用的亲友。一部分保险营销人员怀着利用“二百五”定律展业的投机心理加入保险营销行业,在亲友中去推销保险,只管把保单卖出去和保费收回来了事。把自己周围的社会关系利用完了,保单就卖不出去了,自己也就不做保险了。二是权力推销。保险公司借助政府要害部门、关键人物的权力影响,靠政府发文和行政命令强行推销保险产品。三是野蛮推销。一些财产险公司采取人海战术,招募数量庞大的营销员队伍,经过简单培训后就一窝蜂出去展业,实现所谓“超常规”发展,使保险公司甚至保险行业的信誉遭到极大损害。四是利诱推销。财产险公司利用保险营销网络中普遍存在的“灰色地带”,采取高手续费、高返还或给关键人物送红包等手段展业的现象司空见惯。

二、财产险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营销观念不到位。保险市场营销观念是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重点的新型的营销观念。保险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保险企业必须首先了解顾客需求,从顾客需求出发制订产品策略,建立分销渠道进行有效的产品推销,最后达到满足客户需求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目的。当前,在保险营销实践中,保险公司开始确立了市场营销观念,如人保公司明确提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但是,在 *** 作层面上,市场营销观念还远远没有到位,或者没有落到实处。保险公司把工作重点放在产品生产和推销上,着重在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强调产品价值最大化,以及在做广告、搞促销上做文章,仅仅在保险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上下功夫,没有真正把满足客户需求作为财险营销的中心和所有市场营销活动的导向;着重通过“产品销售来获取利润”,表现出急功近利和“一锤子买卖”的短期行为,没有树立通过顾客满意和信赖而获得长期利益,谋求长远发展的观念;以推销和促销为手段,不注重各种营销因素的结合运用。

2、保险产品不对路。在产品开发上,保险企业没有对复杂的、变幻莫测的保险市场以及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没有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不了解保险客户的真正需求,不是为顾客寻找产品,没有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险产品“克隆”和同构现象十分严重,各保险公司险种相似率达90%,没有自身产品的个性和特点,无法构造自身特色和竞争优势。从而,导致保险产品不能适销对路,无法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渠道建设不充分。与外国非寿险公司和国内寿险公司相比,财产险营销渠道建设还很不充分,与快速发展的财产保险业的要求很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财产险个代营销制度不完善,盲目照抄照搬寿险个代营销的做法,没有真正走出具有财产险特色的个代营销之路。尤其是财险公司直销和个代营销人员管理“双轨制”,导致个代营销员处于“同绩不同酬”和“边缘人”的境地,使财险个代营销队伍建设受到难以为继,欲罢不能的严峻考验。二是相当部分兼业代理机构名不符实,保险公司往往把设立兼业代理机构作为向被保险人支付返还的合法手段,使兼业代理机构在财险营销中的作用大打折扣。三是相当部分财险公司把专业中介机构视为竞争对象而非合作伙伴,导致了财险公司与专业中介机构之间的矛盾和对抗,使专业中介机构所做的财险业务在财险总保费中的比例微不足道。四是由于财险公司没有进行有效的渠道细分,对财险营销渠道建设缺乏创新,在财险整合营销渠道、财险营销渠道的可持续发展和财险营销渠道关系从交易型走向伙伴型等方面都有待在实践中大胆探索。

4、营销策划不全面。我国的财险公司没有制订科学的营销战略和系统的营销策略,很少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市场调研,以至消费者需要什么产品心里不清楚,费率厘定缺乏数据基础。没有把营销观念贯穿于一切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市场调研、产品开发、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各部门、各环节缺乏有机衔接、整体联动和密切配合。

三、财产险营销策略的思考

1、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营销观念决定着企业的一切营销活动,营销观念陈旧、错误,必定会导致营销的失败。兰比尔·斯科特说:“在今天的市场经济里,市场营销已不再是产品之争,而是观念的较量”。财险公司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注重顾客需求。要树立顾客需要什么险种,就开发、销售什么险种的市场营销观念,不仅要将顾客的需要作为企业营销的出发点,而且要将满足顾客的需求贯穿于企业营销的全过程,渗透于企业营销的各部门,成为全体员工工作准则。不仅要了解顾客的现实需求,而且要了解顾客的潜在需求,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确定和调整企业的营销战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谋求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二是坚持整体营销。财险营销必须以保险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为基础,协调运用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公关等要素,从各个方面去满足顾客的整体需求。三是谋求长远利益。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企业不仅要注重当前利益,更要重视长远利益。在营销中要千方百计以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使客户最大限度的满意,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争取“回头客”。因此,财险公司在市场营销中,不仅要注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而且要注重营销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营销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谋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的创利能力。

2、建立科学的产品开发机制。

首先,保险公司开发新险种,必须把市场需求放在首位,将客户满意作为宗旨,要与客户“同呼吸、共命运”,了解客户的风险,了解客户的需求,了解客户的经济支付能力,寻找公司产品与客户满意度的最佳结合点,提高保险产品的市场生命力。其次,要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产品研发人员要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定位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使开发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的欲望。财险公司总部产品开发部门要强化其新产品开发中的核心地位,把市场调研放在重要位置,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和千差万别的客户的需求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为新产品开发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要充分发挥财险公司基层分支机构一线产品营销人员的作用,不能把他们只看作推销员,还要把他们视为市场信息收集员。因为他们每天都与顾客打交道,顾客有什么需求通过他们传递给公司产品研发部,公司产品研发部再进行整理分析。这样既可降低市场调研成本,又可使开发出来的产品更贴近市场。再次,要合理定价。价格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鉴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其定价因素远比一般产品复杂得多,因此财险公司必须重视数据积累和相关信息收集,使产品费率科学化,减少由于定价失误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此外,要理性降低产品价格,因为,降价虽然是竞争的重要手段,但不是核心手段。所谓理性降低,就是要看产品是否有利润空间,如果有较大利润空间,可以让利于消费者,通过薄利多销扩大购买,以规模效益来实现利润。

3、构建新型的保险营销渠道。

财险公司必须加强保险营销渠道建设,突破目前以自销和个代营销为主的单一模式,构建新型的保险营销渠道。第一、打破财险公司自销和个代营销人员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妥善解决个代营销人员工“边缘人”身份问题,促进个代营销业务健康发展。具体路子有两条:一是打破财险公司直销人员和个代营销人员的身份界线,在财险公司内部设立团险营销部和个险营销部,团险营销部根据其从事大宗业务展业的特点,采取“薪金制”管理(含个代人员)。个险营销部按其从事分散性业务展业的特点,采取“代理制”管理(含正式员工)。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团险营销部和个代营销部人员的劳动报酬均实行“比例提成制”,所谓“薪金制”和“代理制”是在现行保险监管政策下,财务开支的渠道不同而已。二是条件成熟的财险公司可将基层分支机构外勤展业人员分离出来,成立专业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第二,充分发挥兼业代理和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要改变兼业代理机构名不符实的状况,实实在在地加强银行、邮政、汽车销售商、专业运输公司、民航、铁路等兼业代理网点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及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它们的行业特点和优势拓展业务。同时,要转变专业中介是竞争对手的观念,主动加强同专业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的协作,特别要善于通过专业中介机构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新的客户。第三,积极拓展网络营销和社区营销等新的销售渠道。网络营销不仅可以降低经营成本,而且可以满足消费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的投保需求。2003年底,我国网民达7950万人,如此庞大的网络目标消费群,为保险公司实现产品网上交易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财险公司应对网络营销方式进行大胆探索。社区营销即依托城镇社区深入保源展业的营销方式,它具有地缘好、人员熟、宣传面广、联动效应强、信用程度高、容易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等优点,是未来我国保险营销的主要手段,财险公司应积极行动起来,依托社区营销在家财险、责任险、人意险、健康险等与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险种拓展上走出一条新路来。第四,整合保险营销渠道。整合保险营销渠道是对传统营销渠道的挑战,在整合营销渠道内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经纪人、兼业代理人等,应通过所有权整合、渠道领袖的管理式整合和契约式整合等方式,联合成一个统一体,由“你”和“我”的交易型关系转变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伙伴关系,使保险公司与分销伙伴一体化经营,共同致力于提高市场营销网络的运行效率,实现保险公司对渠道的集团控制,消除代理人为追求各自利益而造成的冲突,追求多赢的结局。

4、采取有效的保险促销策略。

当前,重点的促销手段有:一是要加强保险知识宣传,让更多的公众了解保险,明确保险可能给其带来的好处,逐步提高全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培育保险需求,并使潜在的保险需求变为现实的需求。二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产品推介和宣传公关活动。财险公司企划、营销、公关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找准切入点,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的新产品推介、新闻宣传、广告等公关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在产品、实力、服务等方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充分发挥营销人员的促销作用。鉴于保险产品有形商品不同,很难通过广告传递给广大公众。营销员可以与预期购买者进行一对一交流,面对面介绍产品功能,并回答问题促成签单。营销员直接和间接的传播效应是其他促销手段所无法代替的。因此,财险公司应将营销员促销作为促销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作用。

5、创建优良的保险信用体系。

保险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需要加强信用建设,保险产品的复杂性、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等特点更需要加强信用建设。首先,财险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伦理道德教育,规范员工的从业行为,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保险企业文化,做到在考虑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关注民生和社会责任,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承诺的一致,确保公司经营信息的真实性,确保没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发生,用自身的诚实换取客户的忠诚,用自身的信用赢得社会的信任。其次,要逐步引入信用评级机制,推动保险诚信建设。通过信用评级,推动保险公司诚信建设,让不讲信用者受到市场惩罚。第三,要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保险信用建设。保险信用虽然已写入新修订的《保险法》,但由于对失信没有处罚办法,以致市场上发现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监管部门也只能进行监管谈话或责令所在公司处理,公司既使将其清除出去,很快又会被其他公司使用。由于失信成本太低,导致不诚信的行为屡禁不止。为此,保险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要尽快制定对失信者的处罚办法,让失信者付出昂贵的代价,通过法规强化保险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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